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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

明年起,不缴社保等8类违法用工行为将被公开曝光


人社部网站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要求对拖欠工资、不依法缴纳十二包、非法使用童工、违反工作时间等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必须在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方网站公布,同时选择当地主要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曝光。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8类必须公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

  ——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

  ——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

  ——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后果的;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并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

  ——因拖欠劳动报酬以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违反重大劳动保障企业被曝光内容】

  公布的内容包括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全称、登记注册号码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处理情况等。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方法】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半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在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方网站公布,同时选择当地主要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同时,实施社会公布应当依法运用本级政府社会公布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其它相关平台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